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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管控三分法——企业集团管控的三种模式

划分集团管控类型流传最为广泛的是“集团管控三分法”理论。其雏形是20世纪80年代战略管理大师古尔德等人提出的。企业集团的三种管控文化偏好,经过多次演变,成为根据集团公司对二级单位的集权程度、二级单位业务成熟度、集团总部管理能力等指标综合分析评估的操作管理型、战略管理型和财务管理型三类。

集团管控三分法——企业集团管控的三种模式

1.操作管理型

操作管理型追求战略实施和经营思路的严格执行,有明确的主导产业,强调各下属单位经营行为统一,公司整体协调成长。总部的核心功能为资产管理和经营管理,通过业务管理部门对下属单位的营销、技术、人力资源、新业务开发等日常经营运作进行直接管理。


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,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。如人事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,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的选拔、任免。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,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很高。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解决

各种问题,总部的职能人员数量会很多,规模会很庞大。


2.战略管理型

战略管理型集团管控追求核心产业发展,有明确的产业选择,追求公司投资业务的战略组合优化和协调发展,培育战略协同效应。总部的核心功能为财务、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,具体业务管理部门职能较弱,对下属单位以战略规划进行管理,各下属企业(或事业部)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,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。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,批准其预算,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。与控股下属单位的关系通过战略协调、财务、人事控制和服务而建立。总部不参与具体的日常经营,通过掌握下属公司股份,利用控股权,影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,支配被控制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。


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,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也要求很高。为了保证下属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,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大,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平衡、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。如平衡各企业间的资源需求、协调各下属企业之间的矛盾、推行“无边界企业文化”,高级主管的培育、品牌管理、最佳典范经验的分享等。


3.财务管理型

财务管理型集团管控以追求投资回报、资本增值为唯一目标,通过投资业务组合的结构优化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。总部的核心功能是资产管理,对下属公司的具体经营和运作管理基本不加干涉,也不会对下属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进行限定,只对下属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管理和考核,重点关注财务指标数据的控制。通过控制股权,支配被控股下属单位的重大产权决策,以达到资本控制目的。


财务管理型公司总部人员精简,主要是高级财务管理人才,他们通过资本营运手段对被控股下属公司进行指导、监控,并不断捕捉资本市场的信息,进行符合投资回报目标的兼并、收购和出卖、转让。


广义的管控模式没有“最佳”,只有“最适合”。由于影响的因素很多,各企业所处的行业竞争环境和自身条件又各不相同,因此,并不存在一个“标准”或“万能”的模式,也没有“最佳”的模式,只有“最适合自己”的模式,而且它们还必将随一些外界因素的变化而不断调整,这就类似于企业软件定制开发,“合适的就是最好的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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