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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数字化转型方向之颠覆性创新

颠覆性创新,简单地说就是无中生有,原来没有的产品创造出一个产品,原来没有的模式创造出一个模式,如何进行颠覆性创新还不是现在传统产业最重要、最急迫的任务,传统企业转型仍然应该专注于自己的行业,一个企业数字化转型是不是成功,很大程度看你现有的优质资产是不是转移到了数字化的环境中,比如说你的客户、数据,这是决定转型成功的关键,而不是为转型而转型,转型也不是转行。真正能进行颠覆性创新的企业是极少数的,主要是互联网公司、高科技企业。

颠覆性创新的概念是由哈佛大学商学院的商业管理教授、创新大师克莱顿·克里斯坦森(Clayton Christensen)基于在哈佛所做的研究工作而总结提出的,旨在描述新技术新产品(革命性变革)对公司存在的影响。

公司在寻求新的增长业务时,往往有两种选择:一种选择是通过持续创新(Sustaining Innovation)从市场领导者手中抢夺现有市场;另一种选择是通过颠覆性创新( Disruptive Innovation)开辟新的市场,或者扎根于那些现有产品的最差顾客群

颠覆性创新是最高阶的创新,它是在基础研究新成果与新技术结合的基础上推动产业新变革的,需要从基础研究做起,实现全链条贯穿,只有这样,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领跑者。

企业数字化转型方向之颠覆性创新

颠覆性创新一般会涉及颠覆性技术。颠覆性技术是相对于“渐进性技术”而言的。渐进性技术又称维持性技术,指的是已立足于市场的现存技术。颠覆性技术,是一种另辟蹊径、对已有的传统或主流技术产生整体或根本性替代效果的技术,可能是全新的技术,也可能是现有技术的跨学科、跨领域应用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,建设创新型国家,要“突出关键共性技术、前沿引领技术、现代工程技术、颠覆性创新技术”。

简而言之,颠覆性创新是指能够开辟一片新的市场。颠覆性创新往往出现在交叉领域,该领域颠覆性技术的出现,会使得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发生很大的变化,竞争会从单维竞争转向价值网络协同,从而实现资源高效使用,在解决自身资源能力,甚至在时间窗口方面的短板和瓶颈的同时,顺应产业发展的趋势,获得市场上的成功。

浪潮认为颠覆性创新分两种类型:一种是模式颠覆性创新,一种是产品颠覆性创新。出租车公司Uber,没有一辆出租车;业务遍布全球的旅馆 Airbnb,没有一间房,它们均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驱动了商业和运营模式的创新。“大力服”和“智能机器驮驴”是产品颠覆性创新的典型代表。

“大力服”由日本Cyberdyne公司研制,是世界首款全功能机械外甲,能使穿戴者四肢力量瞬间增加十倍。这套装置借助电池电力运转,整套装置重约7千克。人脑通过神经系统发出运动指令时,衣服上的内置传感器因与人体接触,能接收到微弱的皮肤电流。这些传感器与计算机相连,计算机通过解译传感器发出的信号,指导捆绑在人体四肢上的机械支架运动。两年前,一名登山运动员背负一名四肢残疾者爬上高4164米的瑞士布莱特峰,这名登山运动员当时穿的正是“大力服”。

“智能机器驮驴”是由美国波士顿动力公司负责研发的第三代机器驴,它比起前辈“大狗( BigDogs)”有着更为优秀的性能。它在军队里的主要用途是帮助士兵们运送越来越沉重的行囊,让减负后的士兵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战斗中,它也因此被前线的美国大兵亲切地称为“战场出租车”。

当前,随着区块链、量子计算等新一代数字技术的成熟和渗透,已经形成了一种以硬件为表现形式的新产业形态—新硬件。这里说的新硬件,不是主板、显示器、键盘这些计算机硬件,而是指一切物理上存在的,在过去的生产和生活中闻所未闻、见所未见的人造事物。如果说乔布斯在2007年展示的iPad和 iPhone还是人们可以理解的事物,那么今天的多轴无人飞行器、无人驾驶汽车、3D打印机、可穿戴设备、机器人厨师就是人们在这些东西出来之前无法想象的事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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